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寒假“决胜脱贫攻坚,喜迎建党百年”专项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部)团委、全体学生:
2020年我国完成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组织引导广大学生扎根中国大地了解世情国情、社情民情,感悟党领导人民建设祖国的伟大成就,在服务奉献中厚植家国情怀,在实践锻炼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寒假“决胜脱贫攻坚,喜迎建党百年”专项社会实践活动。
下面跟随小柚子
了解以下本次实践活动具体内容吧
活动主题
决胜脱贫攻坚,喜迎建党百年
活动时间
2021年1月10日-2021年2月27日
活动对象
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本次专项社会实践活动坚持“就近就便、灵活多样”的原则,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通过线下与线上结合的方式,就近、就便灵活开展社会实践。不组织开展聚集性实践活动,不在疫情中高发地区开展实践活动,线下实践活动不跨省、不跨市。
学生围绕“决胜脱贫攻坚,喜迎建党百年”主题,结合个体成长、家族变迁、家乡发展等情况,通过阅读文献、实地考察、走访调研、理论宣讲、志愿服务等形式,重点开展专项社会实践活动,深切感受中国共产党建立100年来完成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性成就。同时鼓励青年学生自拟题目,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其它实践活动。
鼓励青年学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的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大力弘扬伟大改革开放精神,走进革命老区、偏远山区和城乡社区,聚焦脱贫攻坚,围绕做好社区创业、乡村振兴、环境保护等主题,用创新创业的生动实践书写无愧于时代的壮丽篇章。
鼓励学生聚焦“人人都做志愿者”,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守望成长、文化传播、敬老爱老、扶弱助困、社区建设等重点领域,通过网络连线西部、连线基层,发挥所知所学,积极开展助学、助医、助农等“微公益”“云志愿”活动;通过深入农村、社区、家庭等方式,广泛开展敬老、助残、科普宣传、文化娱乐等志愿服务活动。
本次实践活动
形式多样,主题丰富
除以上两个主题之外
还有其他主题可供大家选择哦~
鼓励学生在寒假,特别是春节期间,做有心人,在节日的喜庆中切身体会中华民族五千多年的文明史,感受渊源流长、博大精深的优秀传统文化,感受“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家庭、社区劳动,包括整理家务、清洁卫生、跑腿采购、烹饪食品等活动,在增进亲情、邻里情的过程中锻炼动手能力,掌握生活技能,通过在社会实践中将劳动与学习相结合。鼓励学生深入调研一个优秀传统文化活动、积极组织(参与)一次村里(社区)的春节文化活动,深度挖掘、体会各地、各民族关于春节的文化内涵,探寻中华民族的节日、年俗、风土、人情,在实践观察体验中继承和创新优秀传统文化。
在科学精准有效的防控措施保障下,聚焦疫情防控工作的主要事件、重大进展,运用新媒体手段,开展线上国情社情民情调研,观察分析疫情防控成效及影响;积极主动开展线上防疫政策宣讲,参与线下防控志愿服务;挖掘身边抗疫先进人物和感人事迹,创作微视频等文化作品,传播抗疫故事,为战胜疫情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
鼓励大学生回到中学母校,通过开展报告会、交流会、宣讲会或其他形式活动,与中学老师和学生进行现场宣传和交流,弘扬石大精神,展现石大的优良传统与石大学子的风采,提高学校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为中学师生搭建了解大学生活和认识石大的桥梁。
负责单位: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2-86981305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和“学生资助志愿服务”活动的有关要求,学校将聘任部分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担任我校2021年“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利用寒暑假和课余时间开展学生资助宣传工作。
负责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中心
联系电话:0532-86983247
学生可采取团队和个人两种方式开展实践,鼓励学生跨学校、跨学院、跨年级、跨专业组建团队,每个团队人数4-15人。为保证社会实践育人效果,原则上一个学生一个假期只能参加一项社会实践活动。
(一)严密组织,突出实效
各学院(部)团委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开展,充分发挥社会实践活动的育人作用。专项实践由开展实践单位全程负责,实践团队按专项实践的具体通知要求开展报名申请、行前培训、材料领取、总结评优等工作。第二课堂学时的认定工作另行通知。
(二)加强宣传,扩大效果
各实践团队和个人在开展专项社会实践活动的过程中,要注重做好校内外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工作,要注重保存影像资料,各立项单位、实践团队和个人须在社会实践开展期间积极关注学校寒假社会实践动态(“青春石大”微信公众号、荟萃青年网站以及相关QQ群组),及时报送实践进度、实践感言、照片、视频等资料至upc2020shsjzx@163.com。充分发挥团支部、学院(部)及校团委微信、微博、QQ空间等媒体的作用,及时发布相关开展情况,积极向各大主流门户网站、团中央网站、各大纸媒投稿宣传社会实践活动,提升我校社会实践活动的品牌美誉度和社会影响力。
(三)保障安全,严防意外
参与实践活动过程中,必须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严格遵守各地疫情防控要求,安全教育落实到人,安全防范落实到位。实践队队长所在单位为第一责任单位,指导教师为第一责任人,秉着“谁立项谁负责,谁指导谁负责”的原则,各立项单位需全程跟踪、实时掌握,确保实践地、实践成员的绝对安全。
各学院(部)须在放假前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制定相关安全预案,并及时向校团委提交相关培训资料(新闻、照片、安全预案、培训内容等)。各实践团队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申报立项时间开展实践,需要变更实践时间的团队和个人需要在实践开展前5个工作日向校团委大学生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实践中心”)申请备案。各实践团队和个人在实践时间内须每天按要求在相关QQ群组内进行安全汇报,由各立项单位负责汇总统计并上报校团委。
寒假社会实践的开展时间须为非公共假期,不鼓励在2021年1月22日-31日春节假期期间开展实践活动。(一)2021年1月1日前
各学院(部)团委指导学生选定实践主题、确定实践时间、完善实践计划、完成团队组建。
各团队(个人)提交申请表(附件1)及相关材料,由学院(部)团委初步筛选并汇总整理,于2021年1月1日(周五)前以学院(部)为单位提交至实践中心,相关材料电子版(学院(部)立项情况统计表、各类登记表等打包,命名方式:**学院(部)2021年寒假社会实践申报材料)发到邮箱upc2020shsjzx@163.com,其中“立项情况统计表”(附件3)需加盖学院(部)团委公章后,交至实践中心办公室(大学生活动中心404室)。
(二)2021年1月10日前
校团委会根据立项情况,针对部分团队开展相关培训。各学院(部)自行开展寒假社会实践安全教育,组织签署社会实践个人责任书(附件4),并提交培训资料、参与团队、培训现场照片等。
(三)2021年1月10日至2月27日
各实践团队和个人根据计划赴实践地开展活动。
(四)2021年3月13日前
各学院(部)要及时对寒假社会实践情况进行总结,并于新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将本单位优秀社会实践成果(包括社会实践报告、实践总结、实践心得、相关文字、图片和视频资料等)和学院(部)社会实践工作总结材料(纸质档、电子版各一份)报送实践中心。
(五)2021年3月31日前
校团委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学院(部)推报的社会实践成果进行审阅评选,评出先进个人与优秀社会实践成果若干,并予以表彰。
孔佑然 0532-86983653
祁顺鑫 17863975102
吴逸舟 0532-86983293
穆海涛 0532-86983807
实践队长请加QQ群:704551142
希望同学们
能够充分利用假期时间
多多参与到社会实践活动当中
机会多多
收获多多
快来一起参加吧!
记得点击“阅读原文”
提取活动相关文件哦~
提取码: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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